軍人結婚登記流程有哪些呢?軍人結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?
2023-04-06 16:18:12 來源:法制法律網
一、軍人結婚的條件是什么
軍人結婚,要符合《關于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》中的各項要求。同時,也要符合國家一般法律規定的各項條件。
1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五條的規定,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,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這一規定包括三層意思:
(1)必須是男女雙方自愿,而不是一廂情愿。
(2)必須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。如果本人不同意,父母、親友等其他人不得違反本人的意愿,代為做主強迫他人結婚。
(3)必須是完全自愿,而不是有條件的勉強同意。法律規定結婚時,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有他人干涉,說明婚姻自主權不可侵犯。當然,第三人出于對當事人的關心和愛護,按法律和道德要求,可以提出建議,但該建議是否被采納,則應由當事人決定,任何形式的強迫、包辦,都是對當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,是違背法律的行為。
2、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的規定,結婚年齡,男不得早于22周歲,女不得早于20周歲。這種法律明確規定的結婚最低年齡,稱為法定年齡。必須明確的是,法定年齡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,而不是必婚年齡,也不是結婚的最佳年齡。同時,婚姻法在這一條還規定:“晚婚晚育應予鼓勵。”這是一種提倡性的規定。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,晚婚晚育不僅對國家有利,對公民個人也是有益的。軍人應當自覺響應國家號召,實行晚婚晚育。
3、根據婚姻法第7條的規定,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,不能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。不能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,例如精神病、性病等。
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。由于軍人職業的特殊性,軍人在結婚登記時仍應出具由單位開的婚姻狀況證明。軍人進行婚姻登記時,其程序可分為申請、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。
二、軍人結婚如何登記
1、申請
軍人結婚時,必須與未婚妻(夫)親自到雙方中的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。申請時,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:
(1)戶口證明(非軍人方)。
(2)居民身分證(或軍官證、文職干部證等)。
(3)軍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(非軍人方須就其婚姻狀況進行簽字聲明)。所謂婚姻狀況,是指當事人屬于未婚、離婚,還是喪偶等情況。如果是離過婚的人申請結婚登記,還應出示離婚證件。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,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,必須自愿到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,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。所有這些,都是申請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,缺一不可。
2、審查
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后,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全面、細致的審查。審查中如發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。一是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。二是非自愿結婚的。三是已有配偶的。四是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。五是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。
3、登記
經過審查,對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,應當即時予以登記,發給結婚證。對離過婚的,應當注銷其離婚證。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,即確立夫妻關系。